哈尔滨科技创新城七处信号灯工程施工
澄清公告
致各投标人:
本项目招标公告中3.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(含叁级)及其以上资质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调整为3.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(含叁级)及其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(含贰级)及以上资质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。
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以上澄清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,以本澄清文件内容为准,对应条款一同调整,其他内容不变。
招标人: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
招标代理机构: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2020年7月31日